2021年末全区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36个(含村卫生室),其中医院42个、卫生院17个,妇幼保健院1个,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个,门诊部、所(不含个体)6个、个体诊所167个,医务室12个,村卫生室375个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,其他卫生机构4个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有床位7604张,其中医院(含门诊部)5825张、卫生院床位904张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73张,妇幼保健院201张。共有卫生机构从业人员10129人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196人。卫生技术人员中,执业医师2506人、执业助理医师641人、注册护师和护士3549人。每万人拥有床位68.2张(按户籍人口算,下同),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3.51人。
